社区作为一个社会学概念,源于德国社会学家腾尼斯1887年出版的《社区与社会》,
其基本含义是指人们在地缘基础上结成的互助合作的群体。在农业区邻里发展成为村和乡,
社区的最基本单位是邻里,在城市则发展为胡同、大院、小区等。
在城市里,虽然地理空间意义上的社区早已存在,但作为生活空间乃至居住者共同的需求与利益载体的社区概念才刚刚形成.在不远的过去,整个社会还主要是由各种单位构成,人们普遍是以工作单位成员的形式存在于社会中,无论是人口普查还是选举,都是以这样的工作单位为单位进行。但现在情况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职业的多元化使得人们不再只有待在单位这样一种选择,大量的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以及各种食利者,日益成为社会不可忽视的力量,但他们又不属于任何一个正规的团体。另外,随着住房货币化的实行,同一个工作单位的成员也不再必然地生活在同一个社区.这又造成了即使是同单位的成员也可能拥有完全不同的需求.这种社会多元化的发展,使得原来只具有地理空间概念上意义的社区逐渐走向前台,日益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人们开始以社区成员的身份参与社会生活,并在与社区的相互影响中追求自身的利益。
社区与废物及其持有者的接近性决定了其在废物回收中的重要而独特的地位。首先,由于地点上的邻近性,社区是废物产生信息最密集、最灵敏的地方,要获得废物产生信息,社区是最适合的地点。其次,社区的成员就是废物的持有者,无论是知识的宣传还是环境的营造,社区的作用都不可替代。再次,社区作为社区成员的生活空间,其对社区成员的潜移默化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而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正是环境意识提高的最有效的方式。最后,社区成员共同的利益和价值取向,还十分有利于团体影响作用的发挥,即可以通过示范、相符效应有效影响社区成员的思想和行为。
目前社区的作用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来。其原因之一自然是因为社区的发展仍处于比较初级的阶段,各种社区的功能还不完善,社区成员的共同利益和价值观还远未形成.其原因之二则是,目前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舆论媒体及社会各界,都还没有真正认识到人们的社区身份,还是把社会成员当做单个的个体看待,因而不能充分发挥出社区对其成员的影响作用。